1.学校全称: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学校部委码:13022,浙江省招生代码:019
2.校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3.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4.邮编:315100
5.办学性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民事业单位
6.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7.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机制,按考生德智体条件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 外语语种要求:学院第一外语为英语,录取的考生外语语种应为英语。
(3) 男女比例:不限
(4) 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03版),录取新生要求身体健康,能保证正常学习与生活;“生物工程类”和“旅游管理”专业只招肝功能正常的考生。
(5) 录取具体方式 A.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C.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学院“中美联合培养班”仅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若出现总分相同时,理工科专业主要参考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文科专业主要参考外语、语文成绩。
D. 所有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具体为: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间设3分级差,第三至第六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E.所有专业均不加试。建筑学专业要求具有徒手画基础。
F.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英语”专业、“日语”专业、“经济学类”专业、“中美联合培养班”原则上录取高考英语单科成绩100分以上考生,“艺术设计”专业原则上录取高考英语单科成绩60分以上考生, 其它专业原则上录取高考英语单科成绩70分以上考生。“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录取时将参考数学分数。
对第一院校志愿为我院,且考分在该志愿录取批次以上一个批次的考生,将尽可能保证其录取在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
凡符合各省高校招生办文件规定给予加分的省级优秀学生、各学科竞赛获奖者、文体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收费标准:在浙江省第二批次招收的信息与计算科学和生物技术专业学费为4800元/年;第三批次本科学费为16000元/年,其中建筑学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18000元/年,中美联合培养班学费为25000元/年;住宿费为1200元/年。
颁发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以学院名称具印,实行电子注册,经浙江大学学士学位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者授予浙江大学学士学位。
G.录取查询: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招生办公室或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8.招生联系方式 (1) 招生热线:0574-88229100 (2) 招生传真:0574-88229100 (3)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邮编315100) (4) 邮箱地址:zsb@nit.net.cn (5) 学院网址:http://www.zunit.cn http://www.nit.zj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w.zunit.cn |